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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凡的人生(个人回忆录5-6)|| 郑志刚

时间: 2024-04-20 12:26 来源: 沽源网 作者: 郑志刚 点击:


五 童年岁月 
  父亲除了往笸箩中倒小麦,就是箩面。箩面一般都是站着不动,时间长了,父亲就跺跺脚,防止将脚冻伤,而我不是用簸箕铲小麦,就是铲碾碎的麦麸面,还要在磨道中赶马打驴,因经常走动,不用专门跺脚,不用担心冻伤。麦子快磨完,面粉也将要磨成时,父亲还要提前将一些面粉扛回家里,有时口袋很重,我小小的个子,还要挺着肚子给父亲帮忙,父亲才能顺当地将口袋扛在肩上。父亲走后,碾房中只剩下我自己和磨道中的驴,但我并不觉得害怕,也不觉得孤单,我一边喊着毛驴继续转圈,一边还能代父亲箩面。五六岁的我,既要往碾子上铲小麦,还要将碾子上的麦麸面铲到箩子里,手上,身上都沾了好多的面。有时帮父亲箩面,还会像父亲一样脸上、头发上都沾的是面粉,整个人仿佛都是白色的。这样子的磨面方法直到十多年后有了磨面机才告结束。
  村子的东边是一个低洼处,每到夏日雨季,四周的雨水都聚积到这里,如果时间长了不下雨,水坑也就变成了泥坑。不论是水坑还是泥坑,我们小伙伴们经常在坑中玩耍,即使滚了一身的泥,也乐呵呵的。赤身裸体的小伙伴们并不怕过往的大女人和小姑娘们。童年的我,盼望夏天的来临,盼望雨季中村里的那个水坑。
  在我六、七岁时,比我小三岁的二弟、小六岁的三弟相继出生,我上面还有比我大三岁的姐姐,再加上奶奶、二伯、老姑连同我的父母,我们成了九囗之家。我们的家庭不仅是大家庭还是一个很特殊的家庭。爷爷去世早,奶奶38岁守寡直到终老故去。爷爷去世后,年少的二伯、老姑与奶奶跟随父母生活。一家三代九囗人挤在三间土房子里,显得非常拥挤,况且已二十四五岁的二伯手又有残疾,好不容易找了一个比他小七八岁的对象,成家又需要房子,父亲决定出去盖房子,将我们住的旧房子留给二伯。新房就盖在我们旧房的后面,它们几乎在南北一条线上。当时新房盖了三间,几年、十几年后又先后续了三间,成了六间正房的一处大院。当时,盖房起屋不仅对我们村,对整个坝上人来讲都是一件不容易的事,不仅盖房所用的椽子、檩子需要到一百多公里的赤城县或丰宁县去买,就是盖房所用的粗细如筷子的一些荆条也要到外县去买,赶上牛马车往返需要十多天。砌墙的石头到白土窑村的南山上去刨,所用的白碱土也要到八里外的高家营南滩去挖。每当拉石头时,我虽然跟着父亲,跟着二伯干一些赶牛赶车的活,有时也往车上搬一些小一点的石头,但我很自豪。因我会帮大人赶车了,我会干活了,我不吃闲饭了。在我们全家的努力下,新房子终于盖成了,二伯也成家了。便于两家来往,在二伯的后院墙上留一豁口,你来我往不用走大街,不用绕路,从豁口一迈腿就过去了,很是方便。
  六十年代初,农村实行分户饲养,我们家分有一匹马,两头牛,还有十几只羊。从此,喂牛、喂马、给羊添草的活就落在了我这个只有七八岁的孩子身上。这些喂牛马添草的活都是我自愿干的,从来不用父母指使。我勤快、不睡懒觉的好习惯就是从那个时候养成的。“男孩不吃十年闲”这一句话是有其道理的。每天早上我早早起来,给牛添了草,给马添了草,天还不亮,还要跑到三队的场院与看护场院的李福玩。李福人很老实,也是我的好同学、好朋友胡正亮的三舅。李福很大岁数也娶不上老婆,最后人们将本村康林的哑巴小姨子说给他做了媳妇。再后来李福与哑巴生了一个非常优秀的儿子。我与李福坐在高高的庄稼垛子上,数天上的星星,虽然数不清,但知道哪几颗最亮,就是叫不出它们的名字。


 
六 童年岁月
  三队的场院离我们家不远,也就百十来米。当时,十冬腊月了生产队的庄户活也结束不了。小麦、莜麦分类垛成大垛,马拉碌碡慢慢地碾。为了防盗也为了防火,安排人员看场护院,我几乎每天清晨要与李福一起数天上的星星。场院的庄稼碾完了,看护场院的李福也没事回家了,我不再去数星星了,也就少了许多的乐趣。天亮后,我将牛一个一个的放开,将马牵到墙根处,我爬到墙头上,顺势跨到马背上,骑上马赶上牛,朝水井走去。每当这时,我的父亲总是挑着水桶在后面跟着。全村有两个水井,井水很好,既清亮又甘甜。井比较深,足有几丈,我们小孩是打不上一桶水的,况且这样有危险的活大人们也不敢让小孩单独去干。我牵着马,看着牛,父亲摇着辘辘一桶一桶地从井里提水,将牛、马都饮饱了,再提两桶水,父亲挑着朝家里走。两个牛随伙入群而去,我就着饮马的石头槽子上了马背,眨眼的功夫就跑回了家,将马拴到院子里的木头桩子上,开始清理牛、马圈的粪便。两个牛、一匹大马和一匹小马驹的粪便虽不多,但大大的筐子只能装一点点,我才能用尽全身力气,挺着大肚子,将筐子挪到马槽上,挎到胳膊上,倒到大院的粪场里,待到来年春天将一小堆一小堆的牛马粪摊开晒干收回闲房中,当烧饭取暖之柴。
  我骑马的水平很高,人们送我外号“马阎王”。不管什么样的烈性马,只要我能骑到它的背上,我就像粘到它的身上,任它跑,任它跳,它也很难把我尥下来,这要感谢我家养的大黑马。我每天喂它草,饮它水,慢慢地我也学会骑它。因我个子矮,要骑到它的背上也很费事,我往往借助墙头、粪堆、或者大一点的土圪塄,才能骑在马背上。一手抓住马缰绳,另一只手抓住马脖子上长长的一撮马鬃,两条小腿紧紧贴住马身,做到了这些,任马怎样跑,跑的怎样快也不会掉下来了。这样天天如此,几年的功夫,骑马的技术就练成了。然而,技术再高也有失手的时候,有一次还险些丢了性命。有一年的冬天,牵马到井上喝水,马喝饱了水驮着我疯也似地往家跑,任我怎么拽缰绳马不但不停,反而跑的更快。从飞快的马背上往下跳是很危险的,如果拽不住马,它就会驮着我朝马圈里跑。轻的话两条腿被门框挤断,重的话我的脑袋就会被简易马圈上面椽子头碰烂。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,我急中生智,两条腿搭在马脖子上,人后仰,两手举起死死抓住门框的横栏,马箭一般地飞奔马圈,而我悬吊在空中,安然无恙。几十年来,每每想起这件事情常常心有余悸,也为自己当时的聪明机智、果断处置而沾沾自喜。
  六十年代中期,我们大队的队部发生一起丢失现金案,数目多少,不甚清楚。受此案牵连之人还丢失了性命。县公安局对此案非常重视,成立了专案调查组,成员足有五六人。他们经常到我们村,有时还住在我们村。不论他们何时来,他们都愿意将马交给我。我从中选一匹最好看、跑的最快的马,将另外的马一个一个地用缰绳串连起来,骑上我选的马,拉上一大串,快马加鞭向草好的车道洼方向飞奔。

(责任编辑:红枫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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